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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太挑食,否則很容易餓死。

不能太挑文字,要不然也會餓死。

不能太挑故事,雖然已經快餓死了。

 

一如往常的往博客來閒晃,卻找不到一本會讓眼睛發光的書。

我想我是越來越挑食了(笑)

或許直接去書店翻書會比較開心吧,可是又堅持閱讀好的小說要躲在房間慢慢品嘗。

有些文字讀過一次後,必須花點時間將感動內化再寫出來。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。

但如果看過很多很多讓人感動的故事後,是否變的越來越挑食呢?

越來越不易感動,帶著批判眼光的時間卻在增加。

開始挑作者的文筆,挑作者的用字遣詞,挑一個故事的戲劇張力。
「偷偷告訴你一個秘密,其實每個人都是一部小說」

那天高粱如此說著

可是我卻回了「所以沒有故事的人,才會拼命拿別人的故事填滿自己的空虛」

其實我尋找的故事很簡單,能帶給他人莫大感動的故事,初衷通常都很簡單。

有時候只是一段單純的想法,或只是一段純粹的感情。

例如想要再見某人一面

不需要過多劇情裝飾,不需要一堆文字堆砌包裝,否則就易流於過度空泛。

 

以前追求的是華麗的冒險故事,或是讓人思緒百轉的偵探懸疑小說。

現在都不用了,我只想知道作者是在什麼情緒下寫下這段故事。

能將所有感情灑落於故事各個場景中,在不自覺中也感受到了書中的氣氛,

能寫出這種故事的人,我一直佩服著。


讀者透過故事認識作家,因而期盼著能知道更多故事,就像小孩向別人要糖果一般。

當作家知道有人懂得他的心情時,我想他一定很開心吧!因為他找到了有相同共鳴之人。

 

問我為什麼寫下這篇文章,我只能說,因為報告寫不完心情煩悶外加找不到好看故事的碎碎念罷了。如此簡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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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渢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